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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测量7.1 一般规定7.1.1 本章适用于埋设在地下的各类管道、各种电缆的调查和测绘。 7.1.2 地下管线测量的对象包括:给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管道;各类工业管道;电力、电信电缆。 7.1.3 地下管线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,宜与原有基础资料相一致。 7.1.4 地下管线测量成图比例尺,宜选用1:500或1:1000,长距离专用管线可选用1:2000~1:5000。 7.1.5 地下管线图的测绘精度,应满足实际地下管线的线位与邻近地上建构筑物、道路中心线或相邻管线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图上±0.6 mm。 7.1.6 作业前,应充分收集测区原有的地下管线施工图、竣工图、现状图和管理维修资料等。 7.1.7 地下管线的开挖、调查,应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。电缆和燃气管道的开挖,必须有专业人员的配合。下井调查,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,且应采取防护措施。 7.2 地下管线调查7.2.1 地下管线调查,可采用对明显管线点的实地调查、隐蔽管线点的探查、疑难点位开挖等方法确定管线的测量点。对需要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项目上,还应对管线的属性作进一步调查。 7.2.2 隐蔽管线点探查的水平位置限差△S和埋深限差△H,应分别满足下式要求; △S≤0.10×h (7.2.2-1) △H≤0.15×h (7.2.2-2) 式中:h为管线埋深,当h<1m 时,按1m计。 7.2.3 管线点,宜设置在管线的起止点、转折点、分支点、变径处、变坡处、交叉点、附属设施中心点等特征点上;管线直线段的采点间距,宜为图上10~30cm;隐蔽管线点,应明显标识。 7.2.4 地下管线的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,宜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,也可按管线疏密程度、大小和重要性按表7.2.4确定。 表7.2.4 地下管线调查项目和取舍标准
注:1 * 为调查或探查项目; 2 管道材质主要包括:钢、铸铁、钢筋砼、砼、石棉水泥、陶土、PVC塑料等。管沟材质主要包括:砖石、管块等。
3 对于探查有困难或无法核实的疑难管线点,应进行开挖验证; 4 对隐蔽管线点探查结果,应采用重复探查和开挖验证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,并分别满足下列要求: 1) 重复探查的点位应随机抽取,点数不宜少于探查点总数的5%,并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mH和埋深中误差mV,其数值不应超过7 2) 开挖验证的点位应随机抽取,点数不宜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%,且不应少于3个点;所有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和埋深误差,不应超过7.2.2条的规定。 7.3 地下管线施测7.3.1 图根控制测量,按本规范5.2节的规定执行。 7.3.2 管线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±5cm,测量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±2cm。 7.3.3 地下管线图测量,包括管线线路、管线附属设施和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等。 7.3.4 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施测,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施测;管线点也可采用GPS-RTK方法施测。点位的调查编号应与测量点号相一致或对应。 7.3.5 管线附属设施以及地上相关的主要建构筑物、道路、围墙等的测量,应按本规范5.3.1~5.3.18条执行。 7.4 地下管线图绘制7.4.1 地下管线应绘制综合管线图。当线路密集或工程需要时,还应绘制专业管线图。 7.4.2 地下管线图的图幅与编号,宜与测区原有地形图保持一致。也可采用现行设计图幅尺寸A0、A1、A2等。 7.4.3 地下管线图的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,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地下管线图图式,应采用国家标准《1:500、1:1000、1:2000地形图图式》(GB/T7929); 2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要素分类代码,应采用国家标准《 1:500 1:1000 1: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》(GB 14804); 3 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中的不足部分,应进行补充。补充的图式和代码,可根据工程总图、给排水、热力、燃气、电力、电信等专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相关部分进行确定。 7.4.5 数字地下管线图的编辑处理,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综合管线图,宜分色、分层表示; 2 管线图上高程点的注记,应精确至0.01m; 3 管线图的编辑处理,应按本规范5.3.30~5.3.36条的相关规定执行。 7.4.6 纸质地下管线图的绘制,应满足下列要求: 管线图的绘制,应符合本规范5.3.38~5.3.41条的相关规定; 2 综合管线图,可分色表示; 3 管线的起点、分支点、转折点及终点的细部坐标、高程及管径等,宜注记在图上。坐标和高程的注记,应精确至0.01m。当图面的负荷较大时,可编制细部坐标成果表并在图上注记分类编号。但对同一个工程或同一区域,应采用同一种方法; 4 直立排列或密集排列的管线,可用一条线上分别注记各管线代号的方法表示;当密集管线需要分别表示时,如图上间距小于0.2mm,应按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、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、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、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的原则,将避让管线偏移,绘图间距宜为0.2mm。根据需要,管线局部可绘制放大图; 5 同专业管线立体相交时,宜绘出上方的管线,下方的管线两侧各断开0.2mm;不同专业管线相交时不应断开; 6 管沟的绘制宜用双线表示,双线间距为2.5MM;当管沟宽度大于图上2.5MM时,应按实际宽度比例绘制,管沟尺寸应在图上标注。 7.5.3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,应包括以下内容: 1 地下管线图库和地下管线空间信息数据库。 2 地下管线属性信息数据库。 3 数据库管理子系统。 4 管线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。 5 扩展功能管理子系统。 7.5.6 当需要对下管线信息系统的软、硬件进行更新或升级时,必须进行相关数据备份,并确保在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情况下进行。
说明和理解7: 1.地下管线测量的对象包括:给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管道;各类工业管道;电力、电信电缆。 2.地下管线调查,可采用对明显管线点的实地调查、隐蔽管线点的探查、疑难点位开挖等方法确定管线的测量点。对需要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项目上,还应对管线的属性作进一步调查。 3.1)重复探查的点位应随机抽取,点数不宜少于探查点总数的5%,并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mH和埋深中误差mV, 2) 开挖验证的点位应随机抽取,点数不宜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1%,且不应少于3个点;所有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和埋深误差,不应超过7.2.2条的规定。 4.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宜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施测,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施测;管线点也可采用GPS-RTK方法施测。点位的调查编号应与测量 5.地下管线信息系统,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: 1 地下管线图数据库的建库、数据库管理和数据交换; 2 管线数据和属性数据的输入和编辑; 3 管线数据的检查、更新和维护; 4 管线系统的检索查询、统计分析、量算定位和三维观察。 5 用户权限控制。 6 网络系统的安全监测与安全维护。 7 数据、图表和图形的输出。 8 系统的扩展功能。 6.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,应包括以下内容: 1 地下管线图库和地下管线空间信息数据库。 2 地下管线属性信息数据库。 3 数据库管理子系统。 4 管线信息分析处理子系统。 5 扩展功能管理子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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